
2021年10月17日下午,年仅1岁零5个月的患儿王某因左颈部肿大两周有余,遂被其父母带至云南省某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在患儿仅进行了核酸检测后,即被收入该院甲状腺乳腺外科开始输液治疗,因患儿不断啼哭乱动、护士无法扎针输液,遂对患儿施以水合氯醛灌肠剂进行灌肠、地西泮注射液、右美托咪定滴鼻等措施,导致患儿入睡并予以面罩给氧,但输液不到8分钟时,患儿出现呼吸窘迫症状,经医院相关科室会诊、当场抢救、转入ICU继续抢救,最终,患儿抢救无效,被宣告死亡。
安胜律师事务所在事发次日紧急受案,张然律师团队第一时间要求医院封存病历、针水,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尸检及血药浓度检验,通过报警方式固定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经团队内部专业研判、反复推演,于受案后3日内出具详尽的《代理方案》,10日内数次对接医院、鉴定机构、卫生行政部门,15日内完成与医院的4轮磋商、谈判,通过抽丝剥茧的过错分析、充足的医学及法律论证,于20日内谈判成功并和解结案,以极高的效率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代理效果远超委托人预期。

当您的家人或朋友不幸遭遇医疗纠纷,无论上述纠纷以何种方式解决,安胜律师均建议您牢记以下步骤,让法律真正维护受害患者的合法权益:1.第一时间申请封存病历、针水、药品,有必要的情况下要求调取、拷贝监控录像,固定证据;3.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可以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例如:血药浓度检验等;4.患方有权向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5.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法院等多元化渠道,尽可能实现以调解形式解决纠纷;6.根据需要提起诉讼,有必要的情况下,在诉讼中可再次选定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7.在司法鉴定书出具前后,可分别通过鉴定听证会、专家论证、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等形式,争取法院裁判的最有利导向。诊疗治病不是商品买卖,医疗费用的支付并不意味着绝对能够获得最佳的治愈效果,医生行医一时,鞠躬一生,当您的家人或朋友不幸遭遇医疗纠纷,请理性维权,不造谣、不传谣,不伤医、不医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还受害者以真相、予无辜者以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