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云南财经大学纪委书记陈光瑜、校纪检处李晔红、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珊珊、党委副书记王俊、副院长石现明、院办主任何琦、院团委书记李浩一行到访云南安胜律师事务所并签订《共建协同育人及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共建协同育人及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在建立协同育人及实践教学的共识下,打破法学理论教育与法律实务间的壁垒,协同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双方根据自身情况,共同推进合作工作执行落地。
双方建立专业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共同提高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实务技能和云南安胜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人员的理论水平。根据云南财经大学的教学计划,云南安胜律师事务所担任云南财经大学担任相关教学任务,云南财经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到律所担任律师助理或参与、协助具体案件办理。
双方建立法学理论资源和法律实务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在条件和技术允许情况下向云南安胜律师事务所开放法学图书期刊、在线课程、专家咨询;云南安胜律师事务所在经过必要的技术和保密处理后向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提供典型案例的材料,并协助学校完善教学资源。
双方建立联合研究机制,就重大法律理论问题和实务问题展开联合研究。与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就具体案件中遇到的理论难题和具有普遍意义的司法实务问题,委托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组织教师开展研究,并提交研究成果。同时,可在具体情况中邀请云南安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加入课题研究进行实务支持。
双方共同在云南安胜律师事务所共建“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按照协议要求进行实践教学计划,每年选派10名以上的学生参与实习实践活动,双方共同进行人才培养,让学生在实践中成长,并从中总结经验成果,应用于后续实践实习。
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与云南安胜律师事务所将以本次合作为契机,保持亲密合作关系,并且更加深入的在相关领域开展深度交流。共同致力于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共同为培育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创新能力、有社会责任感的法治英才蓄力,共同为国家所需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