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安胜律师事务所金融和不良资产部管赛北律师、王绍君接受了常某的委托,代理常某与高某因出借信用卡形成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近日,常某收到了法院《判决书》,法官采纳了安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支持了常某的诉讼请求,获得胜诉!安胜律师通过对案件事实的细致梳理和专业分析,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一、接受案件委托后,代理律师迅速梳理案件情况,发现本案关键问题在于以下两点:一是常某出借信用卡的行为具有一定违法性,持卡人本身存在部分过错;二是常某将信用卡出借给高某,高某使用信用卡产生逾期欠款的事实缺乏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这种情况下,代理律师如何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面对上述问题,代理律师与常某充分沟通后,了解到目前高某对欠款事实并无异议,二人之间尚有沟通空间,为了进一步固定证据,代理律师协助常某拟定《借款协议》,协议内容包含“借款人高某因家庭生活开支,从常某处借到以常某为持卡人的两张信用卡,该卡自2018年1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由常某交由高某使用,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信用卡欠款124243.07元由高某负责结清,具体以还款当日银行账单欠款金额为准。”高某最终予以签字认可,该份《借款协议》也成为了本案胜诉的关键证据。
三、再次梳理《借款协议》《银行对账单》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后,代理律师制定了更为详尽的《诉讼方案》,通过庭前证据收集,庭审充分表达论述,庭后针对争议焦点提交专业《代理意见》,最终取得案件胜诉。
原告常某与被告高某签订的借款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虽然出借信用卡的行为违反了银行关于信用卡的管理规定,但双方将信用卡欠款转化为借款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且原告举证证明信用卡账单实际产生的情况,双方之间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截至借款协议出具之日,信用卡欠款转化为借款,原告常某主张被告高某偿还该借款本金,被告高某对此无任何抗辩事由,故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的主张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