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申请挂牌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申请挂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般而言,存在以下情形可能会被认定为财务不规范: (1)申报财务报表未按照《公司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导致重要会计政策适用不当或财务报表列报错误且影响重大,需要修改申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因财务核算不规范情形被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公司所得税且未规范; (3)其他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情形。
(1)公司运作和管理合法合规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①申请挂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②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规定; 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④公司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独立,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存在严重影响其独立性、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或者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间存在同业竞争的,应当进行信息披露; ⑤公司对外担保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⑥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合理保证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有效防止重大风险; 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 (2)股权清晰 公司控股股东和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都会被认定为不符合持续经营能力要求: ①申请挂牌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申请挂牌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申请挂牌公司的行业地位或申请挂牌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申请挂牌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申请挂牌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